多名消费者通过中介在“众家租机”平台上租赁手机,随后获得借款,却深陷高额债务。消费者在收到手机之前就需向中介还款,并按合同向平台支付租金。一些受访者投诉,逾期后遭到催收,不仅自己被骚扰,连家人亦受到威胁。消费者怀疑中介与平台有合作关系,而中介则表示其是利用租机操作获取现金。平台对此进行否认,并声称已做好风险提示。消费者的证词、平台与中介的声明,相互矛盾,围绕三方关系及平台是否尽到提示义务产生了激烈争论。
王润(化名)在看到租手机换贷款的广告后,通过中介借款7700元,他需支付的租金和买断金却远超手机市场价,导致其“利息”高达50%。程思(化名)同样经历类似情况,贷款金额与还款金额不成比例,让她认为是一场骗局。尽管遭遇暴力催收,程思坚决拒绝还款,并怀疑自己的物流地址为中介公司地址,认为中介才是诈骗者。
在整个过程中,两位消费者签署的协议中涉及多方公司各有其法定代表人,使得责任的划分更为复杂。此事件引发了对租赁平台以及中介间关系的广泛讨论,消费者的权益与平台责任问题亟待厘清。 谈球俱乐部